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规定,经学校研究,现将寒假及2015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9日至2月28日,3月1日报到,3月2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放假时间为1月21日至2月28日,3月1日正式上班。
3.校历第20周有实习任务的班级和部门放假时间为1月24日至2月28日。
二、2015年部分节假日放假时间
1.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2.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3.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4.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5.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6.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三、有关说明和要求
1.以上节假日凡调休后需要正常上班的公休日,其课程安排依照教务处的具体通知执行。
2.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安全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3.各单位要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并将值班安排及时报送学校办公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4.“五一”劳动节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十一”国庆节后执行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阎良校区按目前作息时间执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
沣惠校区:029-84258602
阎良校区:029-81676231
特此通知。
米兰平台,米兰(中国)办公室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