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莲湖大队对2012年度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我院被授予莲湖区“2012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单位”,车队队长李永被评为莲湖区“2012年度车辆管理标兵”。这是我院自2005年以来第八次荣获此项荣誉。
2012年,我院车队在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莲湖大队的领导和关怀下,认真贯彻执行交通文明行动计划、“打非治违”、校园周边安全、三超一疲劳、百日专项行动、缓堵保畅等专项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工作活动,营造了和谐、有序、畅通的校园周边道路环境。
我院车队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为保证两校区安全运行,始终以“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为原则,坚持每月对全体驾驶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每月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故障排查,增强驾驶员交通法治观念和文明交通意识,有效遏制了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了车辆安全运行。(党委(学院)办公室 李小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