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日前,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联合发文《关于表彰2014年陕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陕西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陕人社发〔2014〕60号,以下简称《决定》),对一批在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我院教师贺健琪被授予“2014年陕西省优秀教师”称号。
《决定》号召,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奋发进取,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推进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再立新功。